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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方家园开发商多收购房面积款近6年未退 [打印本页]

作者: 问答小助手    时间: 2021-8-12 10:59
标题: 东方家园开发商多收购房面积款近6年未退
我是东方家园业主2015年10月30日1向抚州金瓯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 面积95 88平方米。共付房款379218元。2021年7月才办理到房产证,房产证登记面积只有93.74平方米。多收房款面积为2 14平方, 折合房款8464元。多收房款长达6年之久末退。房产证办好后多次与开发商商量未有结果,至今退款没有一个明确回复,打电话给开发商负责人不接,接了电话也不理, 发信息也不回复。本小区2栋全体业主没有- -人退回多收房款。希望贵局能依法查处开发商违法行为,还全体业主-个公道,退回多收的房款和利息。



作者: 问答导师    时间: 2021-8-12 11: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的反映,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经与开发企业负责人沟通,其表示业主可持购房合同、 不动产权证到企业所在的办公室进行登记,待企业核实后,将筹集资金对多收的面积差款予以退付。同时,因购房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企业若不履行合同,协商不成的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房政科,联系电话: 8292936。

抚州市房产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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