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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人省直公积金缴存妻子抚州公积金双方共同贷款额度 [打印本页]

作者: 问答小助手    时间: 2021-8-12 10:45
标题: 本人省直公积金缴存妻子抚州公积金双方共同贷款额度
我本人是省直公积金,妻子是抚州市公积金,在抚州商业贷款95万购置了一套房产 , 4月15日公告称暂停办理商转公业务,咨询-下如果政策开放办理, 我本人属二次公积金贷款,妻子属首次,双方共同额度是多少, 需要结清多少商业贷款,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作者: 问答导师    时间: 2021-8-12 10: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反映,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目前我市商转公的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暂停办理的政策目前不执行,现在办理商转公的两项基本前提是您必须结清该套房的商业银行贷款,且该套房的不动产权证已经办理出证。符合这两项基本条件,才能办理商转公的业务。办理流程和材料:

    1、借款申请人持本人(含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及所购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到公积金窗口核定贷款资格及可贷金额;

    2、借款申请人在确定贷款资格及可贷金额后,到银行自筹结清商业住房贷款;

    3、借款申请人持商业贷款结清证明、最后- -次还款凭证、 本人(含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借款人银行卡等原件到公积金窗口正式申请贷款,并在贷款获得审批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热线0794-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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